数学与统计学院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团干”、“优秀团支部”评比办法

作者: 编辑:张亚东 时间:2015-05-16 点击数:

 

 

为了加强团员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,表彰先进树立典型,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和鼓舞广大团员、团干部和团组织,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。数学与统计学院对在团的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团员、团干部、团组织进行评比。评比条件及办法如下: 

一、评比条件

1、“优秀团员”评比条件

(1)本院在读学生中的共青团员。 

(2)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,同党中央保持思想上、政治上一致,坚决拥护、认真执行、热情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 

(3)能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,按时缴纳团费,认真参加团组织生活。 

(4)刻苦钻研文化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,学习成绩优良,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,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。 

(5)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,能圆满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,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、能起模范带头作用。 

(6)能自觉与不良风气、行为做斗争。 

(7)符合下列条件优先考虑。 

A、在各种团的工作(团日活动、志愿者服务等)中热心参与,并有积极贡献作用。 

B、充分发挥个人特长,在宣传、文艺、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,作出积极贡献。 

C、担任学生会干部、社团组织干部、班级干部,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。 

(8)有以下现象发生,给予一票否决。 

A、有受处分情况的; 

B、参与打架斗殴的; 

C、有夜不归宿现象的; 

D、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的。 

2、“优秀团干”评比条件

(1)政治立场坚定,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、行动上的一致,忠实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和歪风邪气作斗争。 

(2)能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,按时缴纳团费,认真参加团组织生活,无旷课、迟到、早退现象。 

(3)工作积极主动,有创新和敬业精神,能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各项活动中,热心为广大团员青年服务,工作成绩突出。 

(4)学习成绩优秀,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,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。 

(5)能按时、出色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,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。 

(6)能自觉与不良风气、行为做斗争。 

(7)年内无受处分情况和严重失职行为发生。 

(8)所在团支部自行规划组织有益活动效果突出的;所在团支部能在短时期内赶超先进,改变工作状况与面貌,取得一致好评与认可的;积极向校内外宣传窗口、广播台投稿并收到良好效果的可破格考虑。 

(9)有以下现象发生,给予一票否决。 

A、有受处分情况的; 

B、参与打架斗殴的; 

C、有夜不归宿现象的; 

D、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的。 

3、“优秀团支部”评比条件

(1)加强组织建设。组织健全、团结向上、工作协调、务实高效。 

(2)整体建设与团建创新。团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制度建设、作风建设与创新工作卓有成效,支部能按期按程序换届,能坚持组织生活等制度,按时足额缴纳团费,推荐优秀学生入团、入党工作扎实有序。 

(3)阵地建设。能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、活动阵地,积极开展活动。 

(4)风气建设。班风正、学风浓、考纪好。 

(5)主题活动。开展思想教育活动、学术科技活动、社会实践活动、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、社团活动、校园文化活动、创新活动等并卓有成效。 

(6)完成上级任务。能在规定时间内按月交计划、交总结,能出色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其它工作。 

(7)遵规守纪。年内若有重大事故发生或受处分情况的;支部团干、团员造成特别不良影响的给予一票否决。 

(8)所在团支部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破格考虑:自行规划组织的活动效果突出、影响力广泛的;所在团支部能在短时期内赶超先进,改变工作状况与面貌,取得一致好评与认可的;积极向校内外宣传窗口投稿并收到良好效果的。 

二、评比办法

1、“优秀团员”评比工作每年开展一次,参评对象为我院所有在籍团员;“优秀团干”评比工作每年开展一次,参评对象为我院所有团支部以上干部;“优秀团支部”评比工作每年开展一次,参评对象为我院所有团支部。 

2、优秀团员的评比比例为全院在册团员数的5%,优秀团干部的评比比例为全院团干部总数的15%。 

3、校团委下发团内先进评选通知,各级团组织在接到评选通知后应积极做好评选工作的宣传发动。 

4、优秀团员推荐:各团支部委员会召开团支委扩大会议(团支委委员、班长参加),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,对符合评选标准的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后,确定优秀团员推荐名单。各团支部可按支部团员数的5%推荐优秀团员。特别突出的,可向院团委申请适当增加名额。院团委根据全校推荐名额情况,在不超过全院团员5%的情况下进行调剂。 

5、优秀团干部(包括社团干部)推荐:各团支部委员会召开团支委扩大会议(团支委委员、班长参加),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,对符合评选标准的团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后,确定优秀团干部推荐名单。 

6、推荐参加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评选的团干部、团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均应在所属团支部范围内进行公示,以加强广大团员青年及群众监督。 

7、院团总支召开办公会议,审查上报的推荐名单,进行甄选,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。 

8、公示期满,若无异议,院团总支正式上报校团委予以表彰。 

9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部,作为团组织推荐入党的主要对象。 

数学与统计学院 

2011年07月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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