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及奖惩办法(修订)

作者: 编辑: 时间:2015-02-13 点击数:

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及奖惩办法(修订)

作者:岳晓鹏 文章来源:

时间:2012/4/27 10:40: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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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干部考核办法

1、院团总支、学生会办公室制订出学生干部考核表,其中包括自评和监督。

2、院团总支、学生会定期召开学生民主座谈会,将学生干部在同学们中的评价也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
3、主要考核内容:对平时工作完成的质量及时间;在工作中有没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;所举办的活动有没有在同学们中形成良好的影响,有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。

二、干部奖惩办法

1、经过考核,在同学们中有良好的评价的学生干部,给予“优秀团干”、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三好学生”等荣誉称号。

2、对那些在同学们中造成不良影响,各项任务都推诿敷衍的学生干部,一经查实,上报系党总支,给予撤职、取消评先表优资格的处分。

数学与统计学院

2010年07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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