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管理规定

作者: 编辑: 时间:2015-02-13 点击数:

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管理规定

作者:岳晓鹏 文章来源:

时间:2012/4/27 10:42: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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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作息制度

1.贯彻劳逸结合的原则,合理安排学习和课余时间,认真执行学校统一的作息时间表,按时作息。

2.起床。早6时立即起床。

3.早操。起床后,除值班人员外,所有学生均应集体或自行到室外进行体育活动,或打扫卫生。

4.学习。要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和学习纪律。

5.班会。每周召开一次班会或学习小组会,主要进行学习和生活讲评,传达上级指示,布置工作,清点人数等。

6.就寝。学生应按作息时间就寝。就寝后要立即熄灯,停止一切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。

7.集会。集会必须按规定时间,统一带队入场。按规定位置列队或就座。不得迟到、早退、无故缺席。因故不能与会者,必须经班专职干部批准。开会时必须遵守会场纪律,不看书报、不走动、不吃零食、不自行收听广播(含带 耳机收听),不准喧哗和打闹,对违反会场纪律者,要及时处理。

二、学习制度

1.学习应专心致志、勤奋刻苦,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,学习时间一般不请事假。

2.严格遵守学习时间。不得迟到、早退、旷课,正课时间不会客。

3.上课专心听讲,认真做笔记,不搞影响学习的活动。

4.按时完成作业,作业和实验报告要清楚整洁。

5.课间休息应到室外活动。

6.自习一般在教室或图书馆进行。学习时应保持肃静,不要妨碍他人学习。自习时间不得进行文体活动。

三、课外活动

1.课余时间一般由学生自由支配,以开展课外学习文体活动,处理个人事宜。

2.学生应积极参加集体活动,并遵守有关规定。不能参加者,必须请假。

3.一切课外活动,均应生动活泼,有益学习和身心健康。严禁收听收看和阅读黄色低级的书刊、录音、录相。

4.课外活动要遵守社会主义道德,讲究精神文明。不搞有害于集体和他人的活动。

5.课余时间(含节假日)应尽量在学院内活动。外出必须请假、销假。

四、仪表与礼节

1.必须做到仪表端庄。男生不留搭衣领的长发,不蓄胡子。

2.必须做到衣着整洁,除体育活动外,不得穿裤衩、背心、拖鞋进入教学区、办公区和女生宿舍。女生不得穿超短裙和透明衣衫。

3.大力推广“您好”、“请”、“谢谢”、“对不起”、“再见”十字文明用语。提倡师生员工之间第一次见面互致问候。学生进入领导和教职工办公室、住宅时,应先报告或敲门,经允许后方可进入。教师和领导询问时应立正回答(行进间止步)。

4.学生不要吸烟,不许喝白酒,不许酗酒。在外出和与人交往中,要讲文明有礼貌,避免有损集体和个人形象的言行举止。如:语言污秽,举止粗鲁,对老人、异性指手画脚,行走时搭肩搂抱,吃零食、衣着不整等。

5.参加文体活动时,要做文明观众,对表演者热情鼓励,不中途退场,不品头评足,不起哄、喝倒彩、鼓倒掌。

五、教室规则

1.自觉遵守课堂纪律。按时上、下课。不迟到、不早退。上课专心学习。不看与本课无关的书报杂志。

2.尊敬教师。上、下课时由班长下达“起立”口令,全体学生应起立(操场应立正)向教师致注目礼,待教师还礼后,班长下达“坐下”口令后再坐下。

3.听课时提问题应先举手,经教师同意后,方可起立提问(站立姿势要端正)。教师允许后方可坐下。

4.保持教室周围环境的安静。严禁在教学楼、试验楼、图书馆内打闹、喧哗、打球、踢球。不要高声朗读或争论,以免影响他人学习。

5.实验课要严守操作规程,注意安全,防止事故。进入实验室不得随意搬动设备、物品。

6.要爱护公共财物。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。不准在门窗、桌椅、墙壁上涂抹、刻画、张贴。不随意拆卸、搬动教学设备、课桌、椅等。不得在教室、宿舍私自安装、拆卸电器。离开教室要关好门、窗、电灯、水管等。

7.要自觉维护教室、实验室的整洁。不乱丢纸屑等杂物。不随地吐痰。

8.保持教室卫生。各班固定教室的卫生,由各学习组轮流负责。要做到每天一小扫,每周一大扫。各班由学生轮担任值日员,负责擦黑板、清扫讲台、协助教师摆放教具等。

六、宿舍规则

1.开展文明宿舍活动。同宿舍相处应以诚相待,团结友爱,互相关心,互相帮助,遇有意见与分歧时应协商解,防止打架、吵嘴等不良现象的发生。

2.坚持卫生值日制度。值日员每天早晨负责清扫本宿舍卫生。每星期进行一次大扫除。

3.保持室内整洁。被褥、衣服、鞋袜要干净。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(同班各宿舍一致)。地面、桌面、铺面干净,门窗明亮。

4.遵守作息制度,维护公共秩序。午休时和熄灯后禁止喧哗,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。宿舍周围不得打球、踢球等。

5.学生应在熄灯前回宿舍就寝。因学习或其他原因需推迟就寝需经班专职干部批准,并在熄灯前做好就寝准备,就寝时不得影响他人。

6.当上级有关领导来宿舍检查时应停止活动,自行起立,礼貌让坐。

7.学生不得乱串宿舍。到其他宿舍时应有礼貌,讲文明,不影响他人学习或休息。

8.注意节约水电。杜绝“长流水”、“长明灯”。宿舍内不准私接电线,不得违章使用电炉等电器。学生宿舍不准住家属,不准留宿客人。禁止生火和烧水做饭。禁止使用暖气管道的热水。

9.要注意防火防盗。宿舍无人时应关窗锁门。要妥善保管公私财物、防丢失。学生毕业离校前,应办好公物清点移交手续。损失要赔偿。

七、食堂规则

1.积极参加共建文明食堂活动。学生代表要参加伙食管理委员会,积极为改善伙食出主意、提建议,协助炊管人员办好食堂。

2.要文明就餐,买饭时要自觉排队,不要拥挤、不代买饭菜,不争吵打架,自觉维护食堂秩序。

3.保持餐厅整洁卫生。不随地吐痰,不乱倒剩饭剩菜。并按规定积极参加食堂卫生大扫除。

4.厉行节约,反对浪费,计划用餐。

5.不拿食堂桌凳。餐具要摆放整齐,要爱护食堂公物。损坏要赔偿。

6.尊重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动,支持他们的工作,主动与饮管人员搞好团结。对食堂工作或食堂工作人员有意见,可按组织系统反映。

八、考勤制度

1.学生必须在开学前一天到校。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。

2.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院统一组织的一切活动。

3.上课、实验、实习、设计(论文)、讲座、劳动、军训、班(级)会议、形势任务教育以及规定参加的会议等集体活动都应实行考勤。因故不能参加者,必须请假。凡未请假者,请假未准者或超过假期者,一律以旷课计。迟到、早退三次,无故不参加早操活动按旷课一学时计。

4.凡是学院按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,学生无故不参加者,一天按旷课4学时计。

5.学生在节假日期间,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(留校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活动,服从管理)。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,由院批准。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,均以旷课计。

6.对旷课的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,按《许昌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、《许昌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给予处分。

7.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,经批准后方有效。除急病等特殊情况外,不得事后请假。病假凭诊断证明(农村凭乡以上医院证明),报院备案。对请事假者应严格控制。3天内由辅导员批准,报学院备案。3天以上由院批准,但最长不超过一月,超过一月应报学生处备案。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,未销假者,按超假处理。在院外进行教学活动期间,原则上不准假,特殊情况由领队负责人批准。

8.学生考勤由班长负责。考勤必须每天登记,每周将统计表送班专职干部审查后予以公布并报系。班专职干部和任课教师应加强对考勤的检查指导。

9.准予免修、免听的课程学生不参加听课,不作缺课计。但擅自外出者,按旷课计。

数学与统计学院

2012年02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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